2010年3月2日星期二

«吃人的街»




這陣子一直看這本書,歐陽靖的«吃人的街»(不是那個rapper),這是一本(偽)科幻小說,乃事實上是一本作者描述自己靈魂行走過的一段歷程。帶點泠,帶點硬的文筆會把你吸進這「屬於你我也曾有的被遺棄的幽黯心靈風景」,你可以稱這為一本講及存在主義的小說,更可以大膽地說這是歐陽靖的一本靈魂自傳,如果你喜歡村上龍或是村上春樹風的小說,那你更不應該錯過。以下節錄兩小段給大家感受一下:




伊月的屍體平躺在玄關通往客廳之間的走廊地毯上,血液跟淚液糊在一團,要是現在看來那質感就像阿虎垂掛在嘴角邊的唾液,可以明顯感受到它所散發出來的餘溫隨著離開身體內部中心逐漸冷卻。有數條不見乾涸的小溪從瀏海深處順著白皙的眉稜骨注入瞳孔,尚未閉闔的右眼有部分被染成邪靈一般的赭紅色,微血管陣陣爆裂,她現在的身體可是躁動得非常活躍。

我走進廚房,打開瓦斯爐把沒喝完的豬肉味增湯加熱,表面滾燙的泡泡就在滿溢出鍋緣前嘎然消失。沉澱在鍋底的紅蘿蔔片必須用鐵杓舀起,不然大火烹調的狀態下很容易就造成受熱不均勻的狀況。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突然失去原本就不應該存在的情緒。
與那女人相遇這件事對我二十七年之後的人生而言,就目前來講是毫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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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蹲下身子撫摸伊月逐漸僵硬的肢體,大腿、腰際、肋骨都已經失去溫度,背部也漸漸有淺紅色班塊從皮膚中透出。關於我對她提起的地獄,其實是印象中母親的口頭禪,她常常一邊對著鏡子化妝,一邊咒罵新政府革命志士:「你們毀了我的人生…你們一定會下地獄…」直到她死在病榻上的前一刻,還依然把我拉近她身邊說到:「你父親自殺一定會下地獄…他毀了我的青春,我要去地獄找他算帳…。」

所以我深信自殺的人會下地獄,母親當時那充滿怨恨的猙獰面容,會讓任何直視她眼神的人都相信她所說的是真理。

躺在我腳邊的這具屍體是無暇且幸福的,我替她承擔了所有罪孽。

認識伊月這件事對我二十七歲之後的人生一點影響都沒有,但是殺掉她後,我開始理解自己原來就失去的特別感情可以稱之為『愧疚』,可笑的是,這居然是平民老百姓早就熟悉到淡忘的直覺情緒,如果我找到這種情感就等於給了自己重重一拳,把自己壓倒在地上,讓螻蟻爬滿我的臉。

任何一個處在正面情緒的人,都必須對失落、悲傷、絕望的人產生名為愧疚的病態同情,這種定義是思想上的極權共產,在自己未認知的狀況下去實踐這定義的老百姓就道德上而言是比我父親更可惡的專制者。可喜可賀的是,我到現在還依然堅定地認為,這東西天生就不存在於我的腦內杏仁體。

母親沒有留給我任何遺產,沒有任何工作能力的她把當初從父親那帶出來的髒錢都花在名流社交生活上,所以我現在所居住這間位於中央3區的百坪豪宅是靠賣早餐賺來的。兩間睡房、一間書房、兩套衛浴、中島式廚房旁邊是大客廳,然後通過白色細窄走廊可以到達玄關,現在玄關跟走廊之間的交界點躺了一具乾硬的屍體。我可以在明天早上把她帶去地面處理掉,然後繼續度過安逸的生活直到正文組的殺手暗殺了我;或者我也可以打電話給島深兄弟,請他們幫忙一起處理屍體並尋求理胤堂的庇護,直到我因為任何一種原因死亡。

最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警察局,就說我殺了人。

在等待警察趕到的這段時間我坐在伊月身邊抽菸,菸味跟廚房傳來的味增湯香味蓋過地上這些器官組織液有如悶臭鏽鐵一般的氣息。

我把菸灰撢到她臉上,只要她看起來醜陋、喜悅、自信,我就不會有愧疚。


----以上引自«吃人的街»第二章:牢獄

1 則留言:

匿名 說...

我搬了家,舊博已關閉,煩請更新網誌鏈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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